內藏鋰電池的電子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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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鋰電池供電的手提電子裝置有可能引起火警。有見及此,國土交通省旅遊局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在貨艙內空運這類裝置的安全措施。
如要將內藏鋰電池的電子裝置作寄艙行李托運時, 請採取以下措施。
- ・ 關閉裝置的電源。(設置為睡眠模式的裝置不能寄艙。)
- ・ 將裝置放在堅固的行李箱內或用衣物包裹以防止裝置損壞。
備註:此舉旨在防止因意外操作或損壞引致著火。
為確保航班安全,我們希望您能理解並配合。
2017 年 6 月 29 日
All Nippon Airways Co.,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