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行動電源使用規範的變更 (適用於 2026 年 4 月 24 日以後出發的航班)

感謝您搭乘 ANA。

配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 (ICAO) 更改國際標準,以及日本國土交通省修訂方針,調整隨身攜帶行動電源上機數量限制以及充電相關使用規範。

  • 不得置入託運行李送交託運。

  • 僅限 160 瓦時以下的行動電源可隨身攜帶上機。

  • 每位旅客最多可隨身攜帶 2 個行動電源上機。

  • 為避免短路,請使用膠帶保護端子部分,或放入塑膠袋中保持絕緣。

  • 禁止使用機上電源為行動電源充電。

  • 請勿使用行動電源為電子裝置充電。

感謝您的理解與配合,讓我們一起打造安心舒適的飛行旅程。

2026 年 4 月 14 日
全日本空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