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A里程俱樂部條款及細則

All Nippon Airways Co., Ltd.

截至{yyyy-mm-dd-2}

2026 年 11 月 30 日前,此 ANA 里程俱樂部條款及細則將適用。
有關 2026 年 12 月 1 日起生效的詳情,請參閱修訂後的 ANA 里程俱樂部條款及細則(只限英文)

第1章 一般規定

第 1 條 目的

由全日本空輸株式會社(以下簡稱 ANA))管理之 ANA 里程俱樂部(以下簡稱「ANA里程俱樂部」),這是一項會員計劃,旨在答謝使用 ANA 及參與計劃合作夥伴的產品和服務之客戶,為其提供獎賞。這些 ANA 里程俱樂部條款及細則(以下簡稱本條款及細則)規定了會員與 ANA 就使用「ANA里程俱樂部」所協定的各項條件。如成為「ANA里程俱樂部」會員或繼續維持會員身份,則視為會員同意使用 ANA 里程俱樂部時受本條款及細則約束。以及 ANA 另行提供的獎賞詳情、累積里程數和條件、所需里程和其他條件。

第 2 條 定義

「會員」指已以個人身份申請加入 ANA 里程俱樂部並獲得 ANA 批核會員資格的客戶。

「里數」是會員透過使用合資格服務所賺取的積分,可用於兌換獎賞。

「額外里數」是除常規里數外,在符合規定條件時所賺取的里數。

「里數帳戶」是累積里數的帳戶。

「獎賞」是ANA或參與計劃合作夥伴(包括合作夥伴航空公司)應會員兌換里數之要求提供的產品和服務。

「飛行獎賞」是由ANA或其合作夥伴航空公司作為獎賞提供的機票。

「艙位升等獎賞」是在規定條件下,將機艙服務升級至更高級別。

「合作夥伴航空公司」是在特定條件下,向會員提供里數、飛行獎賞或艙位升等獎賞的航空公司。

「參與計劃合作夥伴」是根據其與ANA的關係,向使用其產品和服務之會員提供里數,或其他產品和服務作為獎賞的公司。

「會員卡」是向會員發放的各種 ANA 里程俱樂部卡的總稱,用於證明其 「ANA里程俱樂部」會員資格。這包括 ANA 里程俱樂部卡、ANA卡及聯名卡(包括虛擬信用卡)。

「ANA里程俱樂部卡」是由 ANA 獨立發行的會員卡。

「ANA里程俱樂部卡」是由 ANA 獨立發行的會員卡。

「聯名卡」是由 ANA 及參與計劃合作夥伴共同發行的會員卡。

「指定使用者」是會員所指定的獎賞使用者,該使用者必須是會員的二等親以內親屬(包括同性伴侶)。

「Diamond Service」、「Platinum Service」及「Bronze Service」是指為符合 ANA 規定的 "Premium 會員" 所提供的服務。

「Premium 會員」是指Diamond Service 會員﹑Platinum Service 會員和Bronze Service 會員的總稱。

「Super Flyers 會員」是指遵守本條款及細則以及 ANA Super Flyers 會員條款的會員。可符合 ANA 的條款並提交指定相關申請的客戶,能成為合資格的 Super Flyers 會員。

「ANA SKY COIN」是指可用於在ANA網站或其他指定渠道購買機票和旅遊產品(日本國內和海外旅遊等)的電子優惠券。

「星空聯盟」是指由ANA作為成員之一,並由多家航空公司所組成的航空公司聯盟。

「星空聯盟金卡會員」是指授予經常乘坐星空聯盟成員航空公司航班並能符合指定條件客戶的尊貴會員身份。根據ANA 里程俱樂部, 客戶能履行 Diamond Service 會員、Platinum Service 會員 和 Super Flyers 會員相關要求,即可成為合資格會員。

「星空聯盟銀卡會員」是指授予經常乘坐星空聯盟成員航空公司航班並能符合指定條件客戶的尊貴會員身份。根據 ANA 里程俱樂部,客戶能履行 Bronze Service 會員相關要求,即可成為合資格會員。

第 3 條 入會

已接受本條款及細則並提交「ANA里程俱樂部」入會申請之人士,將在通過 ANA 的審查後正式成為「ANA里程俱樂部」會員。ANA 卡或聯名卡的申請需要再由合作信用卡公司或發行聯名卡的參與計劃合作夥伴進行審批。

第 4 條 會員資格生效

  1. 當ANA收到入會申請,並於完成審查後為會員開設里數帳戶,客戶的會員資格隨即生效,會員號碼亦會隨即寄送給會員。
    經審查結果後,有可能不授予會員資格。
  2. 每位會員只可使用一個里數帳戶。如果ANA發現有會員擁有多於一個AMC里數帳戶,ANA保留整合這些帳戶的權利。同一筆交易所賺取的里數只可記入一個帳戶。如上所述,倘若同一筆交易的里數被記入多於一個帳戶,ANA保留作出更改而毋須另行通知會員的權利。
  3. 會員在使用各項服務(包括申請兌換獎賞等)時需輸入會員號碼及密碼,以核實會員身份。會員應嚴格保密其會員號碼及密碼,並確保有關資料不會被第三方知悉。
  4. 會員應嚴格保密其會員號碼及密碼,並確保有關資料不會以轉讓、出售、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出借給予第三方。ANA將使用會員號碼和密碼等進行的所有操作視為會員的行為,對於因會員號碼和密碼管理不善等而造成的任何損害,ANA概不承擔責任。
  5. 倘若會員於申請入會時未有設定密碼,ANA便將為其設定初始密碼。在此情況下,會員應採取適當的行動來保護帳戶免受未經授權的使用,例如在獲發會員號碼後立即更改初始密碼、定期更改密碼,以及避免使用第三方能輕易猜到的密碼。
  6. 除非ANA未有採取適當的技術和組織措施來防止資訊洩漏,否則如因第三方未經授權使用會員密碼而導致獎賞被盗用,ANA概不承擔責任。

第 5 條 會員卡的使用

  1. ANA 會向會員發出會員卡。
  2. ANA(及其共同發行人)保留會員卡的所有權,會員卡僅借用於會員。如會員卡上設有簽名欄位,會員便必須立即於欄位上簽名。
  3. 會員卡上顯示有會員姓名及會員號碼(包括發行聯名卡之參與計劃合作夥伴或合作信用卡公司提供予會員的號碼,以下簡稱「卡資訊」)。會員卡僅供會員本人使用。
  4. 所有累積里數到里數帳戶、餘額查詢以及兌換和取消獎賞的申請,都必須由會員本人親自辦理。收到此類申請時,ANA將透過查問特定的會員資訊,對客戶進行身份驗證。如客戶能正確地提供了有關資訊,ANA會將申請視為是由會員本人妥善行使權利。倘若ANA發現未經授權人士利用上述申請進行了不當行為,ANA對於會員因此而遭受的損失概不負責。不過,若然ANA知道或能夠輕易知道此類行為是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進行,則上述條文不適用。如會員是嬰幼兒或兒童,則應由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代表執行里數累積、餘額查詢和兌換獎賞等申請。
  5. 會員應盡責地妥善使用和管理其會員卡和卡資訊。此外,嚴禁會員將會員卡租借或轉讓給第三方,或抵押作為擔保品。除非有必要行使本條款及細則所承認的權利,否則會員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其卡資訊。
  6. 會員卡如有遺失、被盜、破損或污損,ANA將應會員所提出的換卡要求,在完成審查並批核後補發會員卡。(如果是 ANA 卡或聯名卡,ANA 的合作信用卡公司或發行聯名卡的參與計劃合作夥伴也將參與審查程序)。會員須就補領會員卡支付指定的費用。
  7. ANA將指定會員卡的名稱。會員不得同時持有多張卡名相同的會員卡。但若取得 ANA 同意,則不在此限。

第 6 條 由合作夥伴航空公司和參與計劃合作夥伴提供的服務

  1. 合作夥伴航空公司和參與計劃合作夥伴所提供的產品及服務(包括廣告及宣傳活動)一概由計劃合作夥伴負責,ANA不會就此類產品及服務的可銷性、適合性、貨幣和準確性作任何擔保。
  2. 享用合作夥伴航空公司提供的獎賞或參與計劃合作夥伴提供的其他獎賞時,會員須遵守相應合作夥伴的條件。但申請、更改、取消和退還獎賞則受ANA的條款及細則所約束。
  3. 會員不得將合作夥伴航空公司或參與計劃合作夥伴提供的里數或積分與所累積的里數共享、合計或轉讓。如取消或退還合作夥伴航空公司或參與計劃合作夥伴提供的產品及服務,即使里數已完成累積,ANA依然保留取消所累積里數的權利。
  4. 對於各項條件的更改,包括終止或更改與合作夥伴航空公司或參與計劃合作夥伴的關係、取消其獎賞、使用合作夥伴航空公司或合作夥伴的產品或服務所賺取之里數以及兌換獎賞所需之里數,ANA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5. ANA保留在自行判斷下,更改或終止參與合作夥伴航空公司和計劃合作夥伴關係的權利。然而,ANA將提前通知其會員有關合作夥伴航空公司或參與計劃合作夥伴關係更改或終止之事宜。已發放的獎賞則不受合作夥伴關係終止或變更影響,仍以該獎賞所訂明之有效期為準。

第 2 章 賺取里數

第 7 條 賺取里數的適用條件

  1. 如會員在特定條件下乘搭ANA或合作夥伴航空公司的航班,則可以根據ANA或合作夥伴航空公司規定的標準賺取里數。ANA可於必要時,有權自由更改里數累積所用的各項標準,例如適用航段、預訂艙等及票價。
  2. 會員在根據參與計劃合作夥伴的指示使用其產品及服務後可賺取里數。參與計劃合作夥伴在必要時,自由更改適用於賺取里數的產品及服務。

第 8 條 里數累積方式

  1. 會員會根據已出票之艙等,而非實際乘搭的艙等賺取里數。
    在降艙的情況下,里數將根據實際乘搭的艙等而定。會員若未有實際乘搭所預訂的航班,則無法賺取里數。
  2. 不論所購買的座位數為何,每名會員每次乘搭航班只能賺取一次里數。
  3.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在參與計劃合作夥伴的客戶計劃中賺取里數或積分的會員,不得同時賺取AMC里數。
  4. 里數需記錄至會員里數帳戶內,方為已授予會員的里程。在里數記錄至里數帳戶後,會員方能使用里數兌換獎賞。
  5. 如果在符合累積里數之航班的登機日,或在購買或使用參與計劃合作夥伴的產品及服務之日已獲得會員資格,但里數依然未自動記錄至里數帳戶,會員可在該登機日或該等產品及服務的購買或使用日起6個月內,以ANA規定的方法申請有關里數。
    但這並不適用於ANA卡及聯名卡,因為ANA或相關信用卡公司及合作夥伴公司需要進行審查。另外,參與計劃合作夥伴有可能不接受補發里數申請,受理期限亦可能各有不同。
  6. 如對里數累積有異議,會員必須在該航班的登機日或參與計劃合作夥伴的產品或服務的交易日起6個月內向ANA提交申請。
    在此情況下,ANA可能會要求會員提交所述航班的登機證明(包含會員聲稱已乘搭航段之登機證存根和機票收據),或所述產品和服務的交易證明。
  7. ANA將在其制定的飛行里數表的基礎上,根據出發機場與目的地機場之間的距離計算里數。
  8. 兒童會員(2 至 11 歲)可以與成人(12 歲或以上)相同的標準賺取里數。
  9. 不佔座的嬰兒(2 歲以下)乘搭航班將不會累積里數。然而,若嬰兒佔座且已購票,則可以與成人(12 歲或以上)相同的比率累積里數。
  10. 當會員購買參與計劃合作夥伴的產品或使用他們所提供的服務時,會員可透過提供AMC會員號碼來賺取里數或兌換參與計劃合作夥伴的獎賞。

第 9 條 合併里數

除非ANA另有說明,否則會員不得售賣、共享、合併或捐出已賺取的里數予第三方。若會員身故,其法定繼承人可依照第21條所規定的程序,於完成所述程序之日繼承有效里數。

第 10 條 里數有效期

里數自使用服務或產品的月份起36個月內(日本時間 23:59)有效。除非是由 ANA 造成的蓄意行為失當或嚴重過失,否則 ANA 對會員損失或逾期的里數概不負責。

第 3 章 兌換獎賞

第 11 條 獎賞使用者

除部分獎賞外,會員與指定使用者也可以使用獎賞。如會員准許指定使用者使用獎賞,則需要在申請兌換獎賞前先為該指定使用者登記。在完成有關登記程序後,ANA有權要求會員及指定使用者提供證明二人親屬關係的文件。指定使用者只限於會員的二等親以內親屬(包括同性伴侶)。

第 12 條 申請獎賞

  1. ANA將在收到獎賞申請時對客戶進行身份確認。
    如ANA無法完成該確認程序,則不會接納該獎賞申請。
  2. ANA 將把所有必要的資訊和獎賞寄送到會員在 ANA 里程俱樂部註冊的住址和通訊地址。如有關登記資訊或所登記的個人資料有任何更改,會員必須通知 ANA。如果是ANA卡及聯名卡之會員,則應向信用卡公司或發行聯名卡的參與計劃合作夥伴通知有關更改。倘若會員因未能及時作出通知而受到不利影響(例如無法向會員交付必要的資訊或獎賞),ANA概不負責。

第 13 條 獎賞使用限制

  1. ANA 可能會對飛行獎賞和升級獎賞施加限制,例如禁止使用期和座位數量限制等。部份情況下,有些航班可能不提供獎賞使用的指定座位。如因上述限制而無法使用獎賞,ANA概不負責,亦不會作出任何安排,例如退還獎賞、將里數退還到里數帳戶、減免取消費用或延長獎賞有效期等。
  2. 申請飛行獎賞和艙位升等獎賞後,會員或指定使用者不得更改旅客和里數提供者的名字。
  3. 會員或指定使用者都不得將飛行獎賞和艙位升等獎賞合併使用。
  4. 使用飛行獎賞或艙位升等獎賞時,會員或指定使用者可能會被ANA要求進行身份確認。會員應隨身攜帶會員卡和身份證明文件,以便在使用有關獎賞時核實身份,他們亦應確保其指定使用者隨身攜帶身份證明文件,以便在ANA提出要求時能核實他們與會員的關係。如未能確認身份或親屬關係,ANA可能會拒絕有關人士使用獎賞。
  5. 除非得到ANA明確准許,否則禁止會員或指定使用者以買賣、交換或捐贈等任何方式將獎賞轉讓予第三方。
    另外會員或指定使用者亦需禁止第三方作出此類行為。
  6. 除了本條款及細則的內容外,ANA或會在自行判斷下,對獎賞的使用訂立附加條款及細則。
    會員在申請獎賞前,應檢查有關使用獎賞的相應條款及細則。

第 14 條 獎賞發放過程中出現問題之責任

  1. 會員收到獎賞後,如因任何原因損失獎賞(包括遺失或被盜),ANA 概不負責,亦不會補發有關獎賞。
  2. 如獎賞逾期未用,ANA概不負責,亦不會採取任何行動退還相當於有關逾期獎賞的里數,或提供其他獎賞,未使用獎賞的退還則不在此限。
    會員必須檢查獎賞的有效期限,並在該期限之前使用獎賞。
  3. 如發生未能或無法提供獎賞的情況,ANA 將退還里數或補發有關獎賞。
  4. 儘管有上述規定,但會員同意,如在使用ANA發放的飛行獎賞時發生航班延誤、取消或其他航班異常情況,ANA將按照其運輸條件或內部條例所規定的方式處理,絕無異議。如在使用合作夥伴航空公司發放的飛行獎賞時發生航班延誤、取消或其他航班異常情況,會員亦同意合作夥伴航空公司可在自行判斷下將機票轉移至同一航段之後續航機,或與另一間航空公司作出替代航班安排而不補發獎賞,絕無異議。
  5. 除非是由 ANA 造成的蓄意行為失當或嚴重過失,否則如因未能或無法提供獎賞而對會員造成任何損失或損害(包括利益損失),ANA概不對超出本條規定的損失或損害負責。

第 15 條 稅項、使用費和附加費用

會員及指定使用者須繳付因獲取及使用獎賞而產生的所有稅項、機場費及附加費用。
另外,他們亦須預先繳付所有稅項和機場費等費用才能獲發獎賞。

第 16 條 已提交文件的處理

已提交給 ANA 的文件一律不予以退還。

第 4 章 個人資料的處理

第 17 條 個人資料的處理

  1. ANA 將按照當前的 ANA 隱私政策處理其收到與 ANA 里程俱樂部相關的所有個人資訊。ANA 私隱政策可在 ANA 網站或其他指定渠道上查閱。
  2. 為了讓星空聯盟成員航空公司向星空聯盟金卡會員和星空聯盟銀卡會員提供各種獎勵,ANA將向星空聯盟成員航空公司提供有關星空聯盟金卡會員和星空聯盟銀卡會員的信息,例如會員的姓名、會員編號和會員資格級別。

第 5 章 終止會籍

第 18 條 退會程序

會員可以透過通知 ANA 提出退會申請。此外,ANA 卡會員在退會時應通知相關的合作信用卡公司,聯名卡會員則應通知發行聯名卡的參與計劃合作夥伴,以說明其退會意圖。

第 19 條 取消會籍

若會員連續3年無里數累積紀錄,ANA保留取消其會籍的權利。

第 20 條 被禁止的行為及撤銷會籍

  1. 會員在使用 ANA 提供的服務(包括 ANA 里程俱樂部)時,不得作出以下行為:
    1. (1) 任何違反法律規條、本條款及細則、ANA所規定之運輸條件或任何公共政策的行為;
    2. (2) 任何侵害ANA、其他會員或任何第三方權利的行為;
    3. (3) 在未經其他會員的同意下取得或試圖取得其會員ID號碼、密碼或其他個人資訊;
    4. (4) 冒充其他會員(包括但不限於藉由冒充其他會員進行預訂,以及使用或取消獎賞的行為);
    5. (5) 不誠實地取得或試圖取得里數或獎賞,或不當地迴避或試圖迴避兌換里數;
    6. (6) 不論有沒有報酬,將獎賞轉讓或試圖轉讓予第三方,或協助第三方轉讓獎賞。
    7. (7) 在使用ANA提供的服務(包括ANA里程俱樂部)時提交虛假的重要資訊(包括未提交本應提交的資訊);
    8. (8) 以任何方式干擾或試圖干擾ANA所提供服務(包括ANA里程俱樂部的運行),包括令ANA的系統或網絡超出負荷、不當使用有關系統或網絡,或擾亂其正常運作等;
    9. (9) 使用未經授權或虛假的信用卡結算(包括提交不實陳述或未提交本應提交的適當資訊);
    10. (10) 允許或試圖允許指定使用者以外之任何人使用獎賞;
    11. (11) 持續對ANA提出超出其法律責任範圍的要求;
    12. (12) 對ANA員工或工作人員作出或試圖作出任何使用暴力、脅迫、侮辱或明顯恐嚇或威脅手段達成的任何行為;
    13. (13) 任何其他ANA認為有可能嚴重破壞雙方互信關係的行為。
  2. 會員如有違反前述規定,ANA 保留取消其會員資格之權利。
  3. 對於違反本條第1段規定的飛行獎賞和艙位升等獎賞的使用,ANA保留取消預訂、拒絕會員登機或使用所有未被使用獎賞(包括旅程開始後未使用航段之預訂)的權利。ANA保留向違規會員就涉事航段收取適用正常票價的權利(如果是艙位升等獎賞,則收取該航段升等後之正常票價與客戶所購票價之間的差額)。倘若ANA規定的運輸條件中對違規旅客所要求的損害賠償另有規定,則以該規定為準。
  4. 如ANA發現任何第1段所指的行為,或有合理理由懷疑會員已作出該行為,ANA保留對會員的行動、帳戶、交易、里數累積、里數使用記錄和指定使用者等事項進行調查的權利。如會員被要求協助調查,他們必須盡可能在合理範圍內遵守有關要求。直至問題解決之前(包括根據第2段確定的取消會籍期限),ANA可以暫停該會員通過帳戶累積里數及兌換獎賞,而毋須向會員發出任何通知。會員同意在問題解決之前都不會通過其帳戶累積里數及兌換獎賞,絕無異議。

第 21 條 會員死亡

如會員身故的情況下,其法定繼承人可以繼承該會員累積的里數,但以該里數在完成規定程序時仍有效為限。法定繼承人需要在會員身故後180日內向ANA提供證據,以茲證明他/她有權繼承已故會員所累積的里數。如未在期限內提交申請,該已故會員所累積的里數將失效。

第 22 條 退會後的里數處理

除非本條款及細則另有規定,否則不論終止會籍的原因,會員同意在AMC資格有效時所獲得的獎賞及服務(例如該會員原本持有的里數或Sky Coin,以及享受Diamond Service、Platinum Service或Bronze Service的資格,或飛行獎賞或艙位升等獎賞的預訂)都會在他/她退出AMC或喪失會員資格時立即失效,絕無異議。

第 23 條 終止會籍後的程序

如因本條款及細則中所述的任何原因由而失去會籍,會員應立即歸還或銷毀其會員卡。

第 6 章 其他

第 24 條 針對特定會員的宣傳活動

ANA 可視乎所累積的里數、居住地點或其他加入ANA 里程俱樂部會籍的條件針對特定的會員組別提供專有的額外里數、獎賞和其他活動優惠。

第 25 條 停止和中止服務

  1. 在發生以下情況時,ANA可局部或全部停止或中止 ANA 里程俱樂部服務。在這種情況下,ANA將盡可能提前通知會員和相關使用者。若因不得已的事由而無法提前通知的情況下,ANA 將在事後及時通知:
    1. (1)ANA的設施進行搬遷、維修保養、檢查或其他工程;
    2. (2)與ANA里程俱樂部服務運作相關的通訊線路、電腦等系統發生故障;
    3. (3)會員卡被偽造、改造或有可能被偽造、改造;
    4. (4)有必要保護ANA、會員、參與計劃合作夥伴及其他第三方的利益;
    5. (5)發生自然災害、停電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或
    6. (6)ANA里程俱樂部按照本條款及細則的規定被停止或中止。
  2. ANA 將在商業上合理的範圍內,盡其最大努力達到運行ANA里程俱樂部時所需的技術水平,但不保證其系統和網站不會出現任何故障。對於系統干擾、延遲或中斷、數據丟失、未能使用里數或遭他人未經授權存取數據而導致的損害,或任何其他因自然災害以及通訊線路及電腦故障等事件而導致會員蒙受與ANA里程俱樂部相關的不利影響或損害,ANA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3. 使用ANA里程俱樂部時可能會因使用地點的通訊環境而全部或局部無法使用。ANA對於由此帶給會員的不利影響或損害概不負責。

第 26 條 計劃更改

  1. 當本條款及細則發生更改時,ANA 會在變更生效日期至少90日前將更改內容及生效日期告知會員。
  2. ANA 可能會在符合會員的一般利益的情況下更改這些條款及細則,或根據相關的情況是否合理而作出此類更改安排。
  3. 儘管有前項規定,ANA 可能會在獲得會員同意的情況下更改這些條款及細則。
  4. ANA 保留根據自己的判斷設定獎賞詳情、累積里數、累積里程條件、兌換獎賞所需里數等事項的權利,並且上述條款及細則可能會更改,而不另行通知所作更改是否符合用戶和其他客戶的一般權益,或根據相關的情況是否合理而作出此類更改安排。該等條款及細則不構成本條款及細則的一部分。

第 27 條 本條款及細則的通知

本條款及細則以及有關獎賞條款及細則的所有當前資訊均可在 ANA 網站上查閱。如網站的內容與印刷文件的內容不同,則以網站的內容為當前資訊。

第 28 條 終止ANA里程俱樂部計劃通知

  1. ANA 保留在自行判斷下自由終止ANA里程俱樂部計劃。除非 ANA 另有規定,否則會員未使用的里數和獎賞如ANA SKY COINS將於ANA里程俱樂部計劃終止時被取消。
  2. 如終止 ANA 里程俱樂部計劃,ANA將至少在90日前通知會員。

第 29 條 排除反社會勢力

  1. 每位會員代表及承諾他/她本人或其指定使用者並非或將來不會成為有組織犯罪集團、有組織犯罪集團的成員、與有組織犯罪集團有聯繫的公司、企業勒索者、以進行社會或政治運動等為藉口從事犯罪活動的團體、專門從事智慧型犯罪等犯罪行為的犯罪集團,或任何其他反社會勢力(以下簡稱「反社會勢力」)。
  2. 如ANA認為有必要對會員進行背景調查,以確定他/她是否遵守上述規定,則該會員須在合理範圍內與ANA合作。
  3. 倘若ANA發現會員屬於反社會勢力,ANA將立即終止其會籍並取消獎賞預訂,恕不另行通知。如因終止會籍而對會員造成任何損害,ANA 概不承擔責任。

第 30 條 適用法律及司法管轄權

本條款及細則受日本的法律管轄並據此解釋。會員與ANA之間因ANA里程俱樂部而產生的任何爭議,均應由東京簡易法院或東京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本條款及細則的日文版與譯文如有差異或矛盾之處,則以日文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