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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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飞机机舱内环境

关于机舱内环境,飞机在高度为9,000〜12,000米的平流层飞行。虽然机舱内已通过增压设备进行了调节,但由于舱内的气压和氧气浓度与地面不同,有些旅客的身体状况可能会受到影响。气压下降时,人体内的气体就会膨胀,而无法排出体外的气体就会在飞机飞行过程中持续膨胀,从而对旅客患处或内脏产生压迫,引发疼痛或导致呼吸困难。此外,随着气压的降低,机内的氧气压力(空气中的氧气压力)也会降低为地面的70~80%左右。如果旅客呼吸系统、心脏、脑血管等存在病变或者具有重度贫血等症状时,则会因氧气浓度降低而影响身体状况。并且,缺氧还可能对孕晚期的孕妇以及新生儿造成不良影响。
符合以下情况的旅客,请在出行前接受体检,并提前咨询主治医生是否自己适合乘坐飞机。

  • 当前正在医院就诊或者接受治疗的旅客、有既往病史或慢性病、对健康有所担忧的旅客
  • 存在可能导致深静脉血栓(经济舱综合征)形成的症状或有既往病史的旅客
  • 孕晚期旅客或携带新生儿的旅客
  • 使用医用氧气瓶、氧气浓缩器(POC)、人工呼吸器的旅客
  • 使用担架及恒温箱的旅客

存在需要医生诊断的状况

存在需要医生诊断的状况,具有下述状况的旅客,原则上不适合乘机。但是,如果病情及身体状况稳定,在医生出具“诊断书”判断证明旅客可以乘机的情况下,旅客可以登机,请提前咨询。

  1. 重症心脏病患者、重症心力衰竭、发绀型心脏病(通常发病后6周内不适合乘机)
  2. 不稳定型心绞痛、急性心肌梗塞(通常发病后2周内不适合乘机)
  3. 重症呼吸系统疾病患者、重症呼吸衰竭患者、重症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以及近期发病且肺部未完全复张的气胸患者
  4. 反复咯血者
  5. 脑卒中急性期患者(通常发病后4周内不适合乘机)
  6. 伴有颅内压增高的脑部疾病患者
  7. 重度贫血患者
  8. 呕血、便血患者、肠梗阻患者
  9. 重度中耳炎患者
  10. 伤口尚未完全愈合者(如脑部、胸部、腹部手术等)以及产后不久的产妇
  11. 症状不稳定的酒精及其他物质中毒患者
  12. 眼科等术后体内仍残留空气或其他气体者
  13. 距离预产期28天以内的孕妇
    (如果在包含预产日的14天以内乘机,需要出示包括乘机日在内的7天内开具的“诊断书”)
  14. 出生后7天内的新生儿
  15. 符合学校保健安全法规定的,处于因传染疾病暂停入校期限之内的乘客
疾病名称 暂停入校期间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发病后5天,且病症减轻后1天
流感 发病后5天,且退烧后2天之内
百日咳 该疾病特有的咳嗽症状消失之前,或抗菌性药物治疗结束之前
麻疹 退烧后3天之内
流行性腮腺炎 腮腺、颌下腺或舌下腺发现肿胀后5天之内
风疹 出疹消失之前
水痘 所有水痘皮疹结痂之前
咽结膜热 主要症状消失后2天之内
结核、脑膜炎细菌性脑膜炎、流行性角结膜炎等 经医生确认疾病已不具有传染性之前

诊断书的出具和提交方式

步骤1:从电脑上下载诊断书(PDF)。
步骤2:直接在PDF格式表单中填写(或打印后手动填写)。
步骤3:通过邮件或者传真的形式发送至“ANA行动不便旅客咨询台“。

诊断书注意事项

诊断书共有4页。

第1、2页为填写时的注意事项和参考资料。
第3页的“乘机时的必要准备”由旅客填写。
第4页的“诊断书”由主治医生填写。

由医生出具的包含乘机日14天以内的诊断书有效。健康状况及症状稳定的旅客,可以在诊断书上注明有效期。
如果登机日在有效期内,即使诊断书不是在14天内出具的亦有效。有效期内的诊断书请旅客自行保存。
(例)乘机日为12月15日时,12月2日以后出具的诊断书有效。
当为往返行程时,请正确勾选诊断书内回程航班栏的是否,并填写回程日程。当勾选了是时,包含回程乘机日,即使不在14天以内亦有效。

关于诊断书的提交及提前确认

通过传真或邮件的形式提前将诊断书发送至ANA行动不便旅客咨询台后,工作人员将为您办理手续,以便您当日顺利乘机。
为了向您确认填写内容或者有不明事项能及时联系到您,请务必在出发前留出充足的时间发送材料。

如果提前提交有困难,请在乘机当天携带诊断书前往机场柜台,并在办理手续时出示给工作人员。

您有任何疑问或担心,请向ANA行动不便旅客咨询台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