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款及重新預訂

ANA 如何處理退款及重新預訂

在這裡獲取 ANA 的退款及重新預訂政策的相關資訊。

注意:一般情況下,ANA 只會向名列機票上的人士發放退款。

因 ANA 不能控制的因素而非自願退票

航班因天氣而取消時,我們會盡力為旅客重新安排航班,並協助安排住宿。但有時候必須安排退款。如你的航班因天氣而取消,而你希望申請退款,請遵循以下步驟。

確認機票符合資格

合資格機票和電子收費憑證 (EMD) 包括:

  • ANA 國際航班機票(機票編號首三位數字為 205),並已取得延誤或取消航班的預訂確認。
  • 另一間航空公司的國際航班機票,並已取得延誤或取消航班航班的預訂確認。
  • 適用於因 ANA 航班延誤或被取消而發出的輔助服務 EMD(EMD 號碼為 205 開頭)。

注意:其他航空公司的機票退款安排受相應航空公司的退票政策約束。

注意退款時間限制

機票

在實體機票或電子機票行程收據連同其他所需資料提交後,退款申請將在第一航段的出發日期(如機票尚未使用,則為發出日期)起計 1 年又 30 日內獲接納。

電子收費憑證 (EMD)

旅客可於 EMD 發出的一年又 30 日之內申請退款,並須提交其他所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