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票和改签

关于退票和改签

为您介绍ANA的退票和改签相关政策。

请注意:原则上仅限机票上记名的乘客本人办理退票。

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退票

如果是由于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航班停飞,将为乘客改签本公司航班和安排住宿等,但也可以根据乘客要求予以退票。由于天气原因取消了预订的航班时,如有意愿退票,请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确认适用机票

适用机票及EMD

  • 已预订的ANA航班发生延误或取消,且由ANA出票的国际机票(机票票号以205开头的机票)
  • 已预订的ANA航班发生延误或取消,且由ANA以外的航空公司出票的机票
  • 已申请了本公司延误或被取消航班的附加服务,且由ANA出票的EMD(EMD号码以205开头的EMD)

请注意:关于其他航空公司的退票,因需要根据出票航空公司的标准操作,请向出票航空公司申请。

退票受理期限

机票

请在旅行开始之日(如尚未开始则以出票日期为准)起1年30天内告知本公司退票所需事项,且由您提供机票或者电子客票行程单后,本公司将受理退票申请。

电子收费凭证(EMD)

请在EMD出票日起1年30天内告知本公司退票所需事项,本公司将受理退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