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A 哩程俱樂部使用條款

全日本空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1 日

第一章 總則

第 1 條 目的

ANA 哩程俱樂部 (以下稱「AMC」) 為全日本空輸株式會社 (以下稱「ANA」) 所經營之會員制計畫,當您使用 ANA 以及參與本計畫之合作夥伴的商品、服務時,會因應客戶使用頻率來提供酬賓獎勵。ANA 哩程俱樂部使用條款 (以下稱「本條款」) 列出了會員與 ANA 之間就使用 AMC 時的各種條件。成為或繼續使用 AMC 的會員,都將視為同意使用 AMC 時需適用本條款。在使用 AMC 時,除本條款外,還需適用 ANA 另行提供的其他條件,例如酬賓獎勵、累積哩程、累積哩程的條件以及所需的哩程。

第 2 條 定義

「會員」是指申請加入 AMC 且其會員資格已由 ANA 核可的客戶。

「哩程」是指會員透過使用符合條件的服務所獲得的積分,可以用於兌換酬賓獎勵。

「獎勵哩程」是指除常規哩程外,在滿足規定條件時獲得的哩程。

「哩程帳戶」是指累積哩程的帳戶。

「酬賓獎勵」是指 ANA 或參與本計畫的合作夥伴 (包括合作夥伴航空公司) 根據會員要求兌換哩程而提供的產品和服務。

「酬賓獎勵機票」是指由 ANA 或其合作夥伴航空公司提供作為獎勵的機票。

「艙位升等獎勵」是指在規定條件下升等至更高搭乘客艙的服務。

「合作夥伴航空公司」是指在某些條件下向會員提供哩程、酬賓獎勵機票或艙位升等獎勵的航空公司。

「合作夥伴」是指向使用其產品和服務的會員提供哩程,或基於與 ANA 的合作關係提供產品和服務作為酬賓獎勵的公司。

「會員卡」是指發給會員以顯示其 AMC 會籍的各種類型的 AMC 卡的總稱,包括 AMC 卡、ANA 聯名卡及合作卡 (也包含數位形式的卡片)。

「AMC 卡」是指由 ANA 獨立發行的會員卡。

「ANA 聯名卡」是指由 ANA 和信用卡公司聯合發行的會員卡,其卡片表面印有 ANA CARD。

「合作卡」是指由 ANA 和合作夥伴共同發行的會員卡。

「酬賓獎勵使用者」是指會員指定可以使用酬賓獎勵的人,且必須是會員二等親內的親屬 (包括會員的同性伴侶)。

「鑽石會員」、「白金會員」和「青銅會員」優惠待遇是指達成 ANA 規定之條件時可享有的尊榮會員優惠待遇。

「尊榮會員」是鑽石會員、白金會員和青銅會員的總稱。

「Super Flyers 會員」是指遵守本使用條款以及 ANA Super Flyers 會員條款的會員。凡是滿足 ANA 規定的條件並提交指定申請的會員,則有資格成為 Super Flyers 會員。

「ANA SKY COIN」是指可用於 ANA 官網或其他管道購買機票和國內外套裝行程等旅遊商品的電子禮券。

「星空聯盟」是指由多家航空公司組成的航空公司聯盟,ANA 為其中一員。

「星空聯盟金卡會員」是指經常搭乘星空聯盟成員航空公司航班並滿足一定條件的旅客所獲得的會籍。以 ANA 哩程俱樂部為例,鑽石會員、白金會員和 Super Flyers 會員即為星空聯盟金卡會員。

「星空聯盟銀卡會員」是指經常搭乘星空聯盟成員航空公司航班並滿足一定條件的旅客所獲得的會籍。以 ANA 哩程俱樂部為例,青銅會員即為星空聯盟銀卡會員。

第 3 條 入會

同意本條款,提出 AMC 申請並通過 ANA 審核的客戶將正式成為 AMC 會員。ANA 聯名卡或合作卡的申請也將由信用卡公司或發行合作卡的合作夥伴共同進行審核。

第 4 條 會員資格的生效

  1. ANA 收到入會申請,通過審核為會員開設哩程帳戶後,客戶的會員資格即生效,隨後會員將獲得一組會員號碼。經過審核後,有時也會有不同意入會的情況發生。
  2. 每個會員只能使用一個哩程帳戶。若 ANA 察覺一個會員擁有多個哩程帳戶,則 ANA 保留對其進行整合的權利。同一筆交易的哩程只能累積於一個帳戶,若同一筆交易的任何哩程累積於不同的帳戶,則 ANA 保留更正該哩程的權利,恕不另行通知會員。
  3. 在使用各種服務 (包括兌換酬賓獎勵等) 時,ANA 將要求會員輸入會員號碼和密碼以驗證會員的身分。會員應嚴格保管會員號碼和密碼,並確保不會被任何第三方得知。
  4. 嚴禁會員允許第三方使用其會員號碼和密碼等,或將其轉讓、出售、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出借給第三方。ANA 將使用會員號碼和密碼等進行的所有行為視為會員的行為,對於因會員號碼和密碼等管理不善造成的任何損害,ANA 概不負責。
  5. 除非 ANA 沒有採取適當的技術和組織性措施來避免訊息洩露,否則 ANA 不對第三方未經授權使用會員密碼而造成的酬賓獎勵詐欺承擔任何責任。
  6. 除非 ANA 有故意不當行為或重大過失 (如沒有採取適當的技術和組織性措施來避免資料外洩等),否則第三方未經授權使用會員密碼而造成的酬賓獎勵詐欺,ANA 概不負責。

第 5 條 會員卡的使用

  1. ANA 向會員發行會員卡。
  2. ANA (及其聯合發行人) 保留會員卡的所有權,並將其借給會員。若會員卡上有簽名欄位,則會員必須立即在其上簽名。
  3. 會員卡上將標註會員的姓名和會員號碼 (包含由發行合作卡的合作夥伴或合作夥伴信用卡公司提供的號碼,以下稱為「卡片資訊」)。會員卡僅限會員本人使用。
  4. 哩程累積至哩程帳戶、餘額查詢以及兌換和取消酬賓獎勵等所有申請必須由會員本人提出。收到此類申請後,ANA 將藉由詢問有關會員的某些資料來執行客戶驗證。如果正確提供了有關會員的某些資料,那麼 ANA 將視該申請為會員正確行使的權利。即使 ANA 後來發現任何未經授權的人基於該申請進行了任何不法行為導致會員遭受的任何損失,ANA 概不負責。但是,若 ANA 察覺或很容易察覺該行為是在未經任何授權的情況下進行的,即 ANA 有故意不當行為或重大過失時,則本規定將不適用。此外,若會員為嬰兒或兒童,則哩程累積、餘額查詢和兌換酬賓獎勵的申請可以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提出。
  5. 會員應妥善使用和保管其會員卡和卡片資訊。嚴禁會員借出或轉讓其會員卡,或將其作為抵押品提供給第三方。除非有必要行使本條款中承認的權利,否則禁止會員允許第三方使用其卡片資訊。
  6. 萬一會員卡遺失、遭竊、損壞或污損,ANA 將在審核並批准該請求後,根據會員的要求重新發行會員卡。(若為 ANA 聯名卡和合作卡,合作夥伴信用卡公司或發行合作卡的合作夥伴也將參與審核。)此時會員需支付規定的手續費以重新發行會員卡。
  7. ANA 將另行規定會員卡的名稱。會員不能持有多張具有相同卡名的會員卡。但若 ANA 同意,則可能會有例外。

第 6 條 合作夥伴提供的服務

  1. 合作夥伴對其提供的產品和服務 (包括廣告和促銷) 承擔全部責任,且 ANA 不保證此類產品和服務的適銷性、目的適用性、時效性和準確性。
  2. 在使用合作夥伴航空公司提供的酬賓獎勵或合作夥伴提供的其他酬賓獎勵時,會員應遵守每個合作夥伴的條款。但是酬賓獎勵的申請、更改、取消和退款均受 ANA 使用條款的限制。
  3. 會員不得將合作夥伴提供的哩程或積分,共享、合併或轉移至已累積的哩程。若合作夥伴提供的產品和服務被取消或退款,即使哩程已累積完成,ANA 仍保留取消累積哩程的權利。
  4. ANA 不對各種條件的變更承擔任何責任,包括終止或更改與合作夥伴的合作關係、取消其提供的酬賓獎勵、使用其產品和服務獲得的哩程,以及兌換酬賓獎勵所需的哩程。
  5. ANA 保留根據其判斷更改或終止與合作夥伴的合作關係的權利。但 ANA 將事先通知與會會員有關更改與合作夥伴的合作關係或終止合作關係的資訊。且無論合作關係的終止或變更,已兌換的酬賓獎勵在其規定的期限內仍將有效。

第二章 賺取哩程

第 7 條 賺取哩程的資格

  1. 在某些條件下,搭乘 ANA 或合作夥伴航空公司航班時,會員可以根據 ANA 或合作夥伴航空公司提供的標準來賺取哩程。ANA 有權自由地更改適用於累積哩程的標準,例如適用航段、搭乘艙等、訂位艙等和票價。
  2. 會員根據其指定使用合作夥伴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後,即可賺取哩程。合作夥伴可以自由地更改適用賺取哩程的產品和服務。

第 8 條 賺取哩程的方法

  1. 無論實際搭乘的艙等為何,會員將根據機票上的訂位艙等來賺取哩程。若降等,則哩程將按照實際的搭乘艙等計算。除非會員本人實際搭乘預訂的航班,否則無法賺取哩程。
  2. 無論購買幾個座位,每個會員每次飛行只能賺取一人份的哩程。
  3.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已從合作夥伴的客戶計畫中賺取哩程或積分的會員無法同時賺取哩程。
  4. 當哩程登記在會員的哩程帳戶中時,哩程才正式被計入。直到哩程正式被計入於會員的哩程帳戶前,會員不得將其哩程兌換成酬賓獎勵。
  5. 若哩程未自動登記在哩程帳戶中,即使已在符合哩程累積資格的航班的搭機日,或者購買合作夥伴的產品 / 使用其提供的服務之日前取得了會員資格,會員仍需在上述搭機日或購買或使用此類產品和服務的日期後的 6 個月內,按照 ANA 規定的方式申請補登哩程。但是,這不適用於由 ANA 或相關信用卡公司或合作夥伴公司審核發行的 ANA 聯名卡和合作卡。此外,可否接受哩程補登,或者補登申請期限可能取決於合作夥伴而有所不同。
  6. 如果會員對哩程累積有異議,則可以在搭機日​​或使用合作夥伴的產品和服務後的 6 個月內向 ANA 提出申訴。在這種情況下,ANA 將向會員要求提出可證明已搭乘該航班的文件 (包括會員聲稱已搭乘航段的登機證和機票的旅客副本),或是該商品 / 服務的相關交易證明文件。
  7. ANA 根據出發機場和抵達機場之間的距離,依照自家制定的飛行哩程表計算哩程。
  8. 兒童會員 (日本國內線航班為 3 至 11 歲,國際線航班為 2 至 11 歲) 可以賺取與大人 (12 歲以上) 相同的哩程。
  9. 當嬰兒 (日本國內線航班未滿 3 歲,國際線航班未滿 2 歲) 購買嬰兒票價 (不佔位;僅限國際線航班) 搭機時,無法累積哩程。但是,當嬰兒購買兒童票價 (佔位) 搭機時,哩程的累積比率與大人 (12 歲以上) 相同。
  10. 會員在購買產品或使用此類合作夥伴提供的服務時,只要提供其會員號碼,即可從合作夥伴賺取哩程和兌換酬賓獎勵。

第 9 條 合併哩程

除非 ANA 另有規定,否則會員不得將所賺取的哩程出售、分享、合併或捐贈給任何第三方。如果會員死亡,則在遵守第 21 條規定的程序的前提下,其法定繼承人可以自該程序完成之日起繼承有效哩程。

第 10 條 哩程的有效期限

從使用服務或產品的當月算起,哩程有效期限最長可至第 36 個月的月底 (日本時間 23:59)。除非 ANA 有故意不當行為或重大過失,否則 ANA 對會員哩程的任何損失或到期概不負責。

第三章 使用酬賓獎勵

第 11 條 酬賓獎勵使用者

酬賓獎勵可由會員和酬賓獎勵使用者使用。但是部分酬賓獎勵不在此限。若會員允許酬賓獎勵使用者使用酬賓獎勵,則在申請兌換酬賓獎勵之前必須先註冊酬賓獎勵使用者。進行上述註冊後,ANA 有權要求會員和酬賓獎勵使用者提供證明其親屬關係的文件。此外,酬賓獎勵使用者僅限於二等親內的會員親屬 (包括會員的同性伴侶)。

第 12 條 申請酬賓獎勵

  1. ANA 將在受理酬賓獎勵申請後執行客戶驗證。若 ANA 無法完成客戶驗證,則 ANA 將不受理酬賓獎勵申請。
  2. ANA 會將所有必要的資訊和酬賓獎勵寄送到會員在 AMC 註冊的地址。若上述註冊資料或其註冊之個人資料有異動,會員必須通知 ANA。對於 ANA 聯名卡和合作卡,會員應將這些異動資料通知發行合作卡的信用卡公司或合作夥伴。若會員因未及時通知而受到任何不利影響,例如未能提供必要的資訊或酬賓獎勵給會員,則 ANA 概不負責。

第 13 條 使用酬賓獎勵的限制

  1. ANA 可能會限制酬賓獎勵機票和艙位升等獎勵,例如設定禁搭期間和限制可訂機位。某些航班有時可能沒有提供酬賓獎勵機位。ANA 不對上述限制承擔任何安排責任,例如酬賓獎勵的退款、將哩程退還至哩程賬戶、減少或免除取消費用或延長有效期限。
  2. 申請酬賓獎勵機票或艙位升等獎勵後,會員或酬賓獎勵使用者不得更換旅客或哩程提供者。
  3. 會員或酬賓獎勵使用者不得將酬賓獎勵機票與艙位升等獎勵合併使用。
  4. 當會員或酬賓獎勵使用者使用酬賓獎勵機票或艙位升等獎勵時,ANA 可能會要求進行客戶驗證。會員應攜帶其會員卡和身分證明文件,以利在使用上述酬賓獎勵時確認其身分,並確保酬賓獎勵使用者攜帶的證明兩者親屬關係之身分證明文件可符合 ANA 的要求。若未能通過客戶驗證或確認親屬關係,則 ANA 可能拒絕其使用酬賓獎勵。
  5. 除非 ANA 明確允許,否則無論是通過買賣、交換還是捐贈,會員或酬賓獎勵使用者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將酬賓獎勵轉讓給第三方。此外,禁止會員或酬賓獎勵使用者造成任何第三方進行此類行為。
  6. 除了本條款的內容外,ANA 還可根據其判斷制定有關使用酬賓獎勵的其他規範與細則。會員應在申請酬賓獎勵之前,確認上述使用酬賓獎勵的規範與細則。

第 14 條 發生與提供酬賓獎勵有關問題時的責任歸屬

  1. 會員收到酬賓獎勵後,無論理由為何 (包括遺失或遭竊),ANA 將不負責向其會員重新提供任何酬賓獎勵。
  2. 若在過期之前未使用酬賓獎勵,ANA 將不負責採取任何行動來退還與已過期的酬賓獎勵相等的哩程或提供其他酬賓獎勵,但退還未使用的酬賓獎勵除外。會員必須確認酬賓獎勵的有效期限,並在過期之前使用。
  3. 若未能完整提供或未能提供酬賓獎勵,ANA 將退還哩程或重新提供上述酬賓獎勵。
  4. 儘管有前項規定,但會員無異議地同意,ANA 將按照自家規定的運送條款或內部規定中規定的方式,針對使用 ANA 酬賓獎勵機票的旅客,處理航班延誤、取消或任何其他航班異常情況。若使用合作夥伴航空公司酬賓獎勵機票的旅客發生航班延誤、取消或任何其他航班異常情況,則會員無異議地事先同意,根據該合作夥伴航空公司的判斷,不重新提供諸如轉至後段航班,或安排同一航段的其他航空公司替代航班之類的酬賓獎勵。
  5. 若由於未能完整提供或無法提供酬賓獎勵導致會員任何損失或損害 (包括利益損失),除非 ANA 有故意不當行為或重大過失,否則除本條款所規定的損失或損害外,ANA 概不負責。

第 15 條 稅金、使用費和其他附加費用

會員或酬賓獎勵使用者應支付所有稅金、機場費用以及因取得和使用酬賓獎勵而產生的任何附加費用。會員或酬賓獎勵使用者必須事先支付開立酬賓獎勵機票所需的所有稅金、機場費用等。

第 16 條 寄送文件的處理

會員寄送給 ANA 的所有文件均不退還。

第四章 個人資料的處理

第 17 條 個人資料的處理辦法

  1. ANA 將根據目前自家的隱私政策處理收到的與 AMC 有關的所有個人資料。ANA 隱私政策可從 ANA 官網上確認。
  2. 為方便星盟成員航空公司向星空聯盟金卡會員和星空聯盟銀卡會員提供各種酬賓獎勵,ANA 將向星盟成員航空公司提供有關星空聯盟金卡會員和星空聯盟銀卡會員的資料,如姓名、會員號碼以及會籍。

第五章 會員資格的終止

第 18 條 退會手續

會員可以透過通知 ANA 從 AMC 退會。此外,使用 ANA 聯名卡或合作卡的會員在退會時,還應通知相關的信用卡公司或發行合作卡的合作夥伴。

第 19 條 取消會員資格

如果會員連續 3 年沒有累積哩程,則 ANA 有權取消其會員資格。

第 20 條 禁止的行為和會員資格喪失

  1. 會員在使用 ANA 提供的服務 (包括 AMC) 時,不得採取以下任何行為:
    1. (1) 任何違反法律法規、本條款、ANA 提供的運輸條款或公共政策的行為
    2. (2) 任何侵犯 ANA、其他會員或第三方權利的行為
    3. (3) 在未徵得該會員同意的情況下,獲取或試圖獲取該會員的 ID、密碼或個人資料
    4. (4) 冒充為另一會員 (包括但不限於透過冒充為另一會員預訂、使用或取消酬賓獎勵的行為)
    5. (5) 不當獲取或試圖獲取哩程或酬賓獎勵,或不公正地逃避或試圖逃避哩程的扣除
    6. (6) 在有意或無意的情況下將酬賓獎勵轉移或試圖轉移給第三方,或唆使第三方轉移酬賓獎勵
    7. (7) 在使用 ANA 提供的服務 (包括 AMC) 時提供不實的重要資訊 (包括未正確提供應提供的資訊)
    8. (8) 透過流量超載、不當訪問或破壞 ANA 系統或網絡的正常運作來干擾,或試圖以任何方式干擾 ANA 提供的服務 (包括AMC) 的運作
    9. (9) 付款時未經授權使用信用卡 (包括提供不實訊息或未正確提供應提供的有關信用卡使用的資訊)
    10. (10) 允許或試圖允許除酬賓獎勵使用者以外的任何人使用酬賓獎勵
    11. (11) 偏執地對 ANA 提出超出其法律責任的要求
    12. (12) 從事或企圖對 ANA 員工進行暴力、脅迫、侮辱或重大恐嚇或威脅行為的任何行為
    13. (13) ANA 認定的任何其他可能會嚴重破壞與 ANA 之間的信賴關係的行為
  2. ANA 保留取消違反前述規定的會員資格的權利。
  3. 對於違反本條第 1 項的酬賓獎勵機票和艙位升等獎勵的使用,ANA 保留取消訂位、拒絕登機或使用所有未使用的酬賓獎勵 (包括在旅行開始後於未使用的航段訂位) 的權利。ANA 有權向做出不當行為的會員收取不當使用的航段適用的全額票價 (若為艙位升等獎勵,則為該旅客在升等後該航段的全額票價與原購買票價之間的差額)。若 ANA 規定的運送條款中另有規定,涉及對不當行為的旅客提出的索賠要求,則應以該規定為準。
  4. 若 ANA 發現任何行為屬於第 1 項或確定有合理的懷疑相信該行為已發生,則 ANA 保留就會員及酬賓獎勵使用者的行為、帳戶、交易,哩程累積或哩程使用追蹤等事項進行調查的權利。若要求會員配合調查,則他們必須在盡可能合理的範圍內配合此類要求。在問題解決之前 (包括根據第 2 項確定取消會員資格的期限),ANA 可以無須通知會員,逕自終止該帳戶的哩程累積、酬賓獎勵兌換等服務。會員無異議地同意在解決問題之前,不得透過其帳戶累積哩程或兌換酬賓獎勵。

第 21 條 會員的死亡

若會員死亡,在相關程序完成時仍有效的已累積哩程,可以轉移給其法定繼承人。會員死亡後的 180 天內,法定繼承人需向 ANA 提供證明其有權繼承該會員已累積之哩程的證據。若未在此期限內提出要求,則該會員已累積的哩程將全部失效。

第 22 條 退會會員的哩程處理

除非本條款另有規定,否則會員無異議地同意所有酬賓獎勵 (例如該會員最初累積的哩程或 SKY COIN,以及鑽石會員、白金會員或青銅會員可享受的優惠待遇,或預訂酬賓獎勵機票或艙位升等獎勵) 必須具備有效的 AMC 資格才能獲得此類服務。無論會員退會原因為何,酬賓獎勵將在會員退出 AMC 或失去其會員資格時立即失效。

第 23 條 終止會員資格後的程序

若由於本條款中提及的任何原因終止了會員資格,則會員應立即退還或銷毀其會員卡。

第六章 其他

第 24 條 針對特定會員的活動

ANA 可以依據累積的哩程、居住地點或參加 AMC 會員資格的其他條件,針對特定會員提供特別的獎勵哩程、酬賓獎勵和其他活動優惠。

第 25 條 停止和暫停服務

  1. 若發生以下任何情況,ANA 可以部分或全部暫停或停止 AMC 服務。此時,ANA 將盡最大努力事先通知相關使用者。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事先通知,事後也將盡速通知。
    1. (1) ANA 在自己的設施上進行搬遷、維護、檢查或其他工作時
    2. (2) 當與 AMC 操作有關的通訊線路、電腦和其他系統發生故障時
    3. (3) 當會員卡被偽造、被威脅偽造或變造時
    4. (4) 在不可避免的情況下,為了保護 ANA、會員、合作夥伴和其他第三方的利益時
    5. (5) 自然災害、停電等不可抗力事件
    6. (6) 根據本條款停止或暫停 AMC
  2. ANA 將根據當時的技術水凖,在商業上合理的範圍內盡最大努力來營運 AMC,但 ANA 不保證該系統和網站不會受到損壞。由於自然災害、通信線路或電腦故障等原因造成系統暫停、延遲、停止,資料遺失、哩程使用失敗、因未經授權存取資料而造成的損壞,以及其他對於 AMC 給會員帶來的損失或損害,除非 ANA 有故意不當行為或重大過失,否則 ANA 概不負責。
  3. 根據使用 AMC 的地方的通信環境,某些或全部 AMC 可能無法使用。對於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ANA 概不負責。

第 26 條 計畫變更

  1. 本使用條款發生變更時,ANA 將在變更生效日期前至少 90 天將變更內容及生效日期告知會員。
  2. ANA 可以在符合會員的一般利益的情況下,或根據變更相關的情況,在合理的範圍內變更本使用條款。
  3. 儘管有前項的規定,ANA 可以在獲得會員同意的情況下更改這些使用條款。
  4. ANA 保留根據其判斷設定酬賓獎勵內容、累積哩程數、累積哩程條件、兌換酬賓獎勵所需哩程數與其他相關事項的權利,如果變更計畫內容符合使用者和其他客戶的一般利益,或者根據變更的情況表示此變更是合理的,則上述相關的規範和細則可能會變更,恕不另行通知。上述規範和細則不構成本使用條款的內容。

第 27 條 本條款的通知方式

本條款以及有關酬賓獎勵的規範與細則的所有最新資訊公告於 ANA 官網。若官網的內容與印刷物的內容不同,則官網的內容視為最新資訊。

第 28 條 AMC 計畫終止的通知

  1. ANA 可以根據其判斷自由地終止 AMC 計畫。除 ANA 另有規定外,會員累積的未使用哩程和未使用的酬賓獎勵將在 AMC 計畫終止時被取消。
  2. 若 AMC 計畫終止,ANA 將至少提前 90 天通知會員。

第 29 條 排除反社會勢力

  1. 每個會員均表示並承諾本人或酬賓獎勵使用者,不是或將來不會成為組織性犯罪集團或其成員、與任何組織性犯罪集團有聯繫的公司、勒索者、以進行社會或政治運動等藉口從事犯罪活動的團體、專門從事智慧型犯罪等的犯罪集團,或任何其他反社會勢力 (以下稱「反社會勢力」)。
  2. 若 ANA 認為有必要對會員進行背景調查以確定是否符合上述規定,則該會員應在合理範圍內配合 ANA。
  3. 若 ANA 發現某會員屬於反社會勢力,ANA 應立即終止其會員資格並取消酬賓獎勵,恕不另行通知。因終止會員資格給會員造成的任何損害,ANA 概不負責。

第 30 條 管轄法律和管轄權

本條款應根據日本法律進行管轄和解釋。會員與 ANA 之間與 AMC 有關的所有爭議,均應由東京簡易法院或東京地方法院作為一審法院獨占管轄。

若本條款的日文版本及其翻譯之間存在差異或矛盾,則以日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