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本空輸股份有限公司
{yyyy-mm-dd-2}當下
本 ANA 哩程俱樂部使用條款適用至 2026 年 11 月 30 日止。
2026 年 12 月 1 日起生效的內容,請參閱修訂後的 ANA 哩程俱樂部使用條款(僅有英語)。
全日本空輸株式會社 (以下稱「本公司」),為感謝旅客對本公司及合作夥伴相關產品與服務的長期支持與愛護,特別設立 ANA哩程俱樂部 (以下稱「AMC」)會員制獎勵計畫,旨在提供各項酬賓獎勵。ANA 哩程俱樂部使用條款 (以下稱「本條款」) 列出了會員與 ANA 之間就使用 AMC 時的各種條件。當會員加入 AMC 或是延續會員資格後使用 AMC 時,都將視為同意遵守本條款。使用 AMC 時,除本條款外,本公司另行規定之酬賓獎勵、累積哩程數、賺取哩程條件及所需哩程數等各項條件,亦應合併適用。
「會員」是指申請加入 AMC 且其會員資格已由本公司核可的旅客。
「哩程」是指會員透過使用符合條件的服務所獲得的積分,可以用於兌換酬賓獎勵。
「獎勵哩程」是指除常規哩程外,在滿足規定條件時獲得的哩程。
「哩程帳戶」是指累積哩程的帳戶。
「酬賓獎勵」:係指會員申請哩程兌換時,由本公司或合作夥伴 (包含聯營航空公司) 所提供之商品、服務
「酬賓獎勵機票」:在酬賓獎勵之中,由本公司或是聯營航空公司所提供之機票
「艙位升等獎勵」是指在規定條件下升等至更高搭乘客艙的服務。
「合作夥伴航空公司」是指在某些條件下向會員提供哩程、酬賓獎勵機票或艙位升等獎勵的航空公司。
「合作夥伴」是指向使用其產品和服務的會員提供哩程,或基於與本公司的合作關係提供產品和服務作為酬賓獎勵的公司。
「會員卡」:為證明是 AMC 會員而分發給會員的卡片總稱。包括 AMC 會員卡、ANA 聯名卡及合作卡 (也包含數位形式的卡片)。
「AMC 會員卡」:會員卡的一種,由本公司單獨發行的會員卡
「ANA 聯名卡」是指由本公司與信用卡發卡公司聯名發行的會員卡,其卡片表面印有 ANA CARD。
「合作卡」是指由本公司與合作夥伴共同發行的會員卡。
「酬賓獎勵使用者」是指會員指定可以使用酬賓獎勵的人,且必須是會員二等親內的親屬 (包括會員的同性伴侶)。
「鑽石會員」、「白金會員」和「青銅會員」優惠待遇是指達成本公司規定之條件時可享有的尊榮會員優惠待遇。
「尊榮會員」是鑽石會員、白金會員和青銅會員的總稱。
「Super Flyers 會員」是指遵守本條款以及 ANA Super Flyers 會員條款的會員。凡是滿足本公司規定的條件並提交指定申請的會員,則有資格成為 Super Flyers 會員。
「ANA SKY COIN」是指可用於 ANA 官方網站或其他管道購買機票或國內外套裝行程等旅遊商品的電子禮券。
「星空聯盟」是指由多家航空公司組成的航空公司聯盟,本公司為其中一員。
「星空聯盟金卡會員」是指經常搭乘星空聯盟成員航空公司航班並滿足一定條件的旅客所獲得的會籍。以 ANA 哩程俱樂部為例,鑽石會員、白金會員和 Super Flyers 會員即為星空聯盟金卡會員。
「星空聯盟銀卡會員」是指經常搭乘星空聯盟成員航空公司航班並滿足一定條件的旅客所獲得的會籍。以 ANA 哩程俱樂部為例,青銅會員即為星空聯盟銀卡會員。
同意本條款,提出 AMC 申請並通過本公司審核的客戶將正式成為 AMC 會員。ANA 聯名卡或合作卡之申請,將由信用卡發卡公司或發行合作卡的合作夥伴共同進行審核。
除本公司另有個別規定外,會員不得將哩程與第三方進行買賣、共享、合併計算或贈與。會員死亡時,其法定繼承人得依本條款第 21 條規定之程序,繼承於該程序完成時仍有效之哩程。
哩程自使用商品或服務之月份起算,其有效期最長至第 36 個月後之該月月底 (日本時間 23:59) 止。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情形外,本公司對於會員哩程之失效不負任何責任。
除會員本人外,酬賓獎勵亦得提供酬賓獎勵使用者進行使用。但是部分酬賓獎勵不在此限。會員欲提供酬賓獎勵使用者使用酬賓獎勵時,須於申請酬賓獎勵前註冊酬賓獎勵使用者。本公司於受理註冊時,得要求提交可證明會員與該酬賓獎勵使用者親屬關係之證明文件等。此外,酬賓獎勵使用者僅限於二等親內的會員親屬 (包括會員的同性伴侶)。
會員或酬賓獎勵使用者應支付所有稅金、機場使用費以及因取得和使用酬賓獎勵而產生的任何附加費用。會員或酬賓獎勵使用者必須事先支付開立酬賓獎勵機票所需的所有稅金、機場使用費等。
本公司概不退還會員寄送予本公司的所有文件。
會員可向本公司申請退出 AMC。此外,使用 ANA 聯名卡或合作卡的會員在退會時,還應通知相關的信用卡發卡公司或發行合作卡的合作夥伴。
如果會員連續 3 年沒有累積哩程,則 ANA 有權取消其會員資格。
若會員死亡,在相關程序完成時仍有效的已累積哩程,可以轉移給其法定繼承人。屆時,該法定繼承人須於會員死亡之日起 180 日內,向本公司提示足以證明其擁有身故會員哩程繼承權之文件。如果不在上述期限內提出繼承申請,該會員賺取之哩程將全數註銷。
會員須無條件同意除本條款另有規定外,於退出 AMC 或不論事由喪失 AMC 會員資格之時點起,所有以具備有效 AMC 會員資格為服務提供前提之各項酬賓獎勵 (該會員先前所累積之哩程或 ANA SKY 哩程、獲得「鑽石會員」、「白金會員」、「青銅會員」或「Super Flyers 會員」之資格,以及酬賓機票或升等獎勵之預訂等),均於該時點立即全數失效。
如會員因本規範規定之事由導致會員資格喪失時,需盡速歸還或廢棄會員卡。
本公司有可能因為賺取哩程、居住地、其他加入 AMC 條件的不同,只提供給特定會員獎勵哩程、酬賓獎勵、及其他活動獎勵。
關於本規範及酬賓獎勵使用時的相關條件等最新資訊,會公開於本公司網站。如果網站所記載內容與印刷物所記載內容不符時,以網站所記載內容為最新版本。
本規範依據日本法律,並以日本法律為基準進行解釋。會員與本公司之間發生與 AMC 有關的一切紛爭,都在東京簡易法庭或是東京地方法院的第一審合意管轄法院進行。
本規範的翻譯版與日文版如發生差異或矛盾時,需以日文版為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