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會航行於 9,000 ~ 12,000 公尺高空的平流層。機艙內雖已透過加壓系統進行調節,惟氣壓及氧氣濃度與地面不同,依個人身體狀況可能會受到影響。當氣壓降低時體內氣體將會膨脹。未被排出體外的 (無法排出狀態下的) 氣體會在巡行期間膨脹,有時會壓迫患部或內臟而令身體疼痛,或使人呼吸困難。此外,隨著氣壓降低,機艙內氧氣分壓 (空氣中的氧氣壓力) 亦將降至地面標準約 70 ~ 80%。呼吸器官、心臟、腦血管障礙或重度貧血等患者皆會因氧氣濃度降低而受影響。此外,氧氣不足也可能對懷孕後期的孕婦與新生兒造成不良影響。
符合下列情況的旅客請在旅行前接受健康檢查,並事先向主治醫師諮詢是否可搭乘飛機。
下列情況的旅客原則上不適合搭乘飛機。但若病狀與身體狀況穩定,且有醫師開立「診斷書」等判斷並證明可搭乘時,也有可能可以搭機,請事先向本公司諮詢。
| 疾病名稱 | 禁止外出時間 |
|---|---|
| 感染 COVID-19 | 症狀開始出現經過 5 天且症狀消退後 1 天為止 |
| 流行性感冒 | 出現症狀後超過5天,且退燒後超過2天 |
| 百日咳 | 百日咳之典型咳嗽症狀消失為止,或使用抗菌性物質製劑之療程結束為止 |
| 麻疹 | 退燒後超過3天 |
| 流行性耳下腺炎 | 出現腮腺,顎下腺或舌下腺腫大後超過5天 |
| 德國麻疹 | 疹子消失為止 |
| 水痘 | 所有疹子結痂為止 |
| 腺病毒感染 | 主要症狀消失後超過2天 |
| 結核病,細菌性腦膜炎,流行性角結膜炎等 | 由醫生依症狀判斷已無感染之虞為止 |
STEP1. 將診斷書 (PDF) 下載至電腦中。
STEP2. 直接填寫 PDF 表格 (或是列印後手寫填寫)。
STEP3. 請以電子郵件或傳真傳送至「ANA 行動不便身心障礙旅客諮詢窗口」。
診斷書為 4 頁格式。
第 1、2 頁為填寫時的注意事項及參考資料。
第 3 頁的「特別需求協助」請由旅客填寫。
第 4 頁的「診斷書」請由主治醫師填寫。
自搭機日起算 14 天以內 (含搭機日)由醫師開立之診斷書方為有效。身體狀態或症狀穩定的旅客可填寫診斷書的有效期限。
若搭機日在有效期限內,則即便診斷書核發日期並非距離搭機日 14 天以內,仍可予以受理。請旅客自行保管有效期限內的診斷書。
(例) 搭乘日期若為 12 月 15 日時,則診斷書開立日期需在 12 月 2 日以後方為有效。
如購買來回機票時,診斷書上的回程航班欄位處,亦請勾選適航與否,並填寫回程日期。如記載可適航,即使診斷書開立日期與回程搭乘日期相隔 14 天以上,仍屬有效。
請事先將診斷書透過傳真或電子郵件傳送給 ANA 行動不便身心障礙旅客諮詢窗口,我們將為您進行相關安排,盼能讓旅客於搭機當天順利搭乘。
記載內容如需進一步確認或有不完整的情況,承辦人員將與您聯絡,建議保留充裕時間,提早於出發數日前傳送。
若難以事先提出,請在搭機當天帶診斷書到機場服務櫃台,並於辦理報到手續時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