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乘合作夥伴航空公司航班

合作夥伴航空公司

請在此參閱搭乘 ANA 合作夥伴航空公司時的哩程累積條件及哩程登記方式之相關資訊。

注意事項

  • 累積比率依搭乘日的適用訂位艙等為準。
  • 搭乘 ANA 合作夥伴航空公司所營運的聯營航班時,累積之哩程依營運航空公司之訂位艙等累積比率計算。因此可能產生不同的累積比率或無法累積。
  • 行程中 ANA 各種折扣票價或特惠票內含之合作夥伴航空公司航段,依各公司規定而有不同的累積比率。
  • 根據您購買機票管道的規定,各公司可能會指定不適用哩程累積的票價 (訂位艙等代碼) 及航班。
  • 合作夥伴航空公司可不經預告變更累積比率和適用累積艙等。
  • 合作夥伴航空公司與其他航空公司之間的聯營航班可能無法適用累積哩程。
  • 星空聯盟環球優惠票累積比率依各公司規定。
  • 嘉魯達印尼航空 (GA)、越南航空 (VN) 2 間航空公司僅限聯營航班之航段適用累積哩程。
  • 山東航空飛航之航班 (含聯營航班) 不適用於累積哩程。
  • 南非航空的南非連接航空營運航班 (南非航空 8000~8999 號航班) 不適用於累積哩程。

訂位、搭乘當日

訂位時

請填寫 ANA 哩程俱樂部會員號碼 (10 碼)。

報到時

請出示 ANA 聯名卡或 ANA 哩程俱樂部會員卡。

我們備有英文與中文的哩程登記表格。方便您於機場辦理。

下載哩程登記訊息卡

包含以 ANA 航班編號購買的合作夥伴之營運航班。

注意事項

  • 若搭乘由合作夥伴航空公司所營運的 ANA 聯營航班,訂位及報到時亦請記得在機場辦理登記。若沒有於訂位及報到時完成登記程序,可能無法自動累積哩程。
  • 轉乘其他航班時的哩程登記:
    轉機時請攜帶 ANA 聯名卡或是 ANA 哩程俱樂部會員卡。
  • *目前印度捷特航空 (9W) 會員卡無法在 ANA官網登記哩程。
  • 請透過電話辦理,或是出發當天於機場報到時現場辦理。

搭乘後

在哩程累積確認無誤之前,請務必妥善保存必要文件*1。

即使已完成哩程登記手續,也可能因為所搭乘之航空公司的系統發生問題等情況,導致哩程無法自動累積。

  • *1.
    登機證 (正本)、電子機票旅客收據,或機票收據 (可為副本)

哩程累積至帳戶的時間

自航班出發日起 3 天~1 個月後哩程將累積至會員帳戶。

哩程補登

您可於 ANA 官方網站申請合作夥伴航空公司航班的飛行哩程補登,恕無法以電話受理。
(維珍航空僅限以電子郵件或紙本郵件辦理。)

若是未於搭乘前登記 ANA 哩程俱樂部會員號碼 (10 位數),或是因所搭乘航空公司的系統狀況導致哩程未累積,那麼可於搭乘日 3 天後至 6 個月內辦理補登哩程。

  • 如以 ANA 官方網站辦理,申請至補登完成所需時間為即時~4 週,如以電子郵件或紙本郵件辦理,則約需 1 個月。
  • 如不符合累積條件,將以電子郵件通知。
  • 僅限已加入 AMC 會員者申請補登 (僅申請補登並不等同於申請加入 AMC 會員)。
  • 可於 ANA 官方網站的會員專屬頁面確認補登進度,恕無法個別回答哩程累積狀況。
  • 在加入 ANA 哩程俱樂部之前所搭乘的航班恕無法累積哩程。

進入會員專屬頁面

可補登哩程的合作夥伴航空公司

星空聯盟成員航空公司
  • 愛琴海航空
  • 加拿大航空
  • 中國國際航空
  • 印度航空
  • 紐西蘭航空
  • 韓亞航空
  • 奧地利航空
  • 哥倫比亞航空
  • 布魯塞爾航空
  • 巴拿馬航空
  • 克羅埃西亞航空
  • 埃及航空
  • 衣索比亞航空
  • 長榮航空
  • 波蘭航空
  • 漢莎航空
  • 深圳航空
  • 新加坡航空
  • 南非航空
  • 瑞士國際航空
  • 葡萄牙航空
  • 泰國航空
  • 土耳其航空
  • 聯合航空
星空聯盟合作夥伴
  • 吉祥航空
其他哩程合作夥伴航空公司
  • 多羅米提航空
  • 澳門航空
  • 阿提哈德航空
  • 歐洲之翼航空
  • 印尼航空
  • 奧林匹亞航空
  • 菲律賓航空
  • 越南航空
  • 維珍澳洲航空

僅限使用電子郵件或紙本郵件申請補登哩程的合作夥伴航空公司

  • 維珍航空

透過官方網站、電子郵件或紙本郵件申請補登哩程的方式

線上申請說明

請參閱步驟說明,依序填寫資料。

電子郵件申請說明

登入後,請附上證明文件 (參閱下方),至哩程補登頁面申請補登哩程。

申請至完成程序所需時間最長約為 1 個月。附加檔案請以 .pdf、.jpg、.jpeg、.gif 或 .png 格式寄出。

紙本郵件申請說明

請將必要文件 (參閱下方) 寄送至以下地址。必須在出發日 6 個月內寄達。

ANA 哩程俱樂部‧客服中心

收件者:哩程補登

〒144-8526 Kamata Post Office District

僅限使用一般郵件。不接受使用印刷品或宅配等非一般郵件的寄送方式。

哩程補登所需證明文件

  • 電子機票旅客收執聯 (由航空公司或旅行社發行,載明機票號碼、航班資訊、訂位艙等之票證),或是機票的旅客收執聯 (可影印)
  • 登機證 (正本)
  • 僅用紙本郵件申請時,請下載並列印哩程補登申請書

您可隨時登入 ANA 網站的會員專屬頁面至「查詢進度」確認處理狀況。寄達可能需要 3~6 個月。

注意事項

  • 無法受理電話申請哩程補登。
  • 申請日若超過搭乘日起 6 個月後,恕不受理哩程補登。
  • 僅限已完成會員加入申請手續者申請哩程補登。(申請哩程補登並非會員註冊。)
  • 可於 ANA 官方網站確認補登進度。無法個別回答哩程累積狀況。
  • 搭乘日起 3 天後方可申請哩程補登。

於 ANA 官方網站申請時的注意事項

  • 請妥善保存證明文件直至確認哩程累積無誤。
  • ANA 日本國內線請由「哩程補登 (國內線)」進入申請。
  • 請注意,如超過 30 分鐘沒有進行任何操作,將清除所有已輸入的資料。

以電子郵件申請時的注意事項

  • 請妥善保存證明文件直至確認哩程累積無誤。
  • 證明文件如有任何缺漏將無法辦理登記。

以紙本郵件申請時的注意事項

  • 申請哩程補登所用的文件 (包含哩程補登申請書) 概不退還。若需保留文件,請在寄出正本前複印留存。(哩程登記申請完成後,收到的所有文件將會妥善處理銷毀。)
  • 證明文件如有任何缺漏將無法辦理登記。
  • 哩程補登申請表上填寫的資料若與 AMC 帳戶中註冊的資料不同,將退還您寄來的所有文件。
  • 申請哩程補登產生的相關郵資由申請人負擔。且無法退還郵資。
  • 僅接受紙本郵寄。不接受使用印刷品或宅配等非一般郵件的寄送方式。

合作夥伴航空公司哩程累積條件

國際線的飛行哩程,以搭乘票價類型所規定的累積比率,乘以基本哩程以累積哩程數。各票價類型規定之累積比率依合作航空公司而異。

哩程以「TPM (用於計算票價的航段距離)」為基準。

自 1 月 1 日起的一年間,將使用去年秋季 IATA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 發布的 TPM。

  • 關於哩程累積:1 月 1 日到 12 月 31 日搭乘的航班
  • 關於酬賓獎勵機票: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間開立的機票

請參閱合作夥伴航空公司的累積比率

累積對象

  • 僅 AMC 會員本人搭乘之航班可累積哩程。
  • 孩童票價與成人票價之累積比率相同。
  • 未支付差額之升等,以購買時之機票艙等計算累積哩程,升等獎勵亦同。惟使用合作夥伴航空公司哩程計畫之升等獎勵時,您所購買的機票飛行哩程可能無法累積至 ANA 哩程俱樂部
  • 即使是自行支付差額之升等,仍可能以原購買時之機票艙等計算累積哩程。
  • 如為艙位降等,則以實際搭乘的艙等計算累積哩程。
  • 需要將您搭乘航班的飛行哩程登記至 ANA 哩程俱樂部,方可累積全部的獎勵哩程。
  • 若攜帶樂器、繪畫和大型手持行李等物品登機,ㄧ人同時使用兩個座位以上,哩程累積仍以一人計算。
  • ANA 之合作夥伴航空公司的票價日期可能因不同的航空公司而異。
  • 星空聯盟環球優惠票累積比率依各公司規定。
  • 可不經預告變更累積比率和適用累積艙等。
  • 依各合作夥伴航空公司規定,某些票價 (訂位艙等) 或飛航航班不適用於累積哩程

不適用於累積哩程

  • 免費機票
  • 酬賓獎勵機票
  • 各種特殊優惠機票
  • 包機航班

請參閱可獲得哩程與不可獲得哩程的情況

注意事項
  • 即使完成哩程登記程序,也可能因為營運航空公司的系統狀況,導致哩程無法自動累積。請妥善保存哩程補登所需的所有證明文件 (登機證、機票收據、以及電子機票旅客收執聯),直至確認搭乘航班的哩程已正確累積至帳戶中。
  • 若未實際搭乘航班,則無法累積哩程。(班機延誤或取消時亦同。)
  • 無法重複登記合作夥伴航空公司之哩程計畫。
  • 哩程數一旦登記於其他公司之哩程計畫,即無法再轉移至 ANA 哩程俱樂部,即使登記於其他公司發行之臨時會員卡亦相同。於 ANA 哩程俱樂部登記過的哩程,同樣無法轉移至其他哩程計畫。

聯營航班之哩程累積條件

  • 如以 ANA 航班號碼訂位或搭乘與 ANA 哩程俱樂部合作哩程積分的聯營航班,且該聯營航班由非 ANA 之機材及空服員飛航者,視為搭乘合作航空公司之航班累積哩程。
  • 無論以哪家公司的航班號碼訂位或搭乘星空聯盟航空公司飛航之聯營航班,原則上視為搭乘航空公司之航班累積哩程。
  • 如以 ANA 航班號碼訂位或搭乘與 ANA 哩程俱樂部合作哩程積分的星空聯盟優連夥伴航班,且該航班由非 ANA 之機材及空服員飛航者,視為搭乘合作航空公司之航班累積哩程。搭乘 ANA 合作夥伴航空公司所營運的聯營航班時,累積之哩程依營運航空公司之訂位艙等累積比率計算。因此可能產生不同的累積比率或無法累積。
  • 搭乘合作夥伴航空公司之聯營航班時,以合作夥伴航空公司之訂位艙等累積比率計算,而非以 ANA 航班號碼之訂位艙等計算。因此可能產生不同的累積比率或無法累積。敬請見諒。
  • 和 ANA 哩程俱樂部合作之星空聯盟優連夥伴或非星空聯盟成員航空公司與其他航空公司之間的聯營航班可能無法適用累積哩程。
  • 山東航空飛航之航班 (含聯營航班) 不適用於累積哩程。
顯示航班

會員專屬頁面 (會員帳戶哩程明細) 及明細表中將以飛航公司之航班號碼顯示。

獎勵哩程

僅限會員專屬頁面 (會員帳戶哩程明細) 及對帳單中顯示之飛航公司航班號碼適用於累積哩程時,方可獲得加碼哩程。

尊榮積分

僅限搭乘票價適用於累積哩程之 ANA 集團營運航班、星空聯盟成員航空公司營運航班,及星空聯盟優連夥伴營運航班,且該航班之飛行哩程登記於 ANA 哩程俱樂部的旅客方可獲得「尊榮積分」。

尊榮積分 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