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A 哩程俱樂部的會員可在全球各合作夥伴航空公司使用哩程。
來回 15,000 哩程起
可使用下列哩程帳戶組別的哩程來兌換酬賓獎勵機票。
兌換酬賓獎勵機票時,將自動從帳戶中最先過期的哩程開始扣除。在不同的哩程帳戶組別中有相同效期的哩程時,會依照下列優先順序自動合計並使用。
合計的優先順序:第 4 組→第 3 組→第 2 組→第 1 組
若有多個搭乘艙等,以去程和回程各自所需哩程數的 2 分之 1 計算。
若為轉機且行程中有多個搭乘艙等,則以去程和回程中各自最高艙等所需之哩程數計算。
自行程開始日起的 1 年內 (必須在機票開立後的 1 年內開始行程)
合作夥伴航空公司的使用條件可能不同,詳情請洽各營運航空公司。
酬賓獎勵機票所需之哩程數會依出發地和目的地的「區域 」及「搭乘艙等」而異。
所需哩程表的數字代表來回的哩程數。
您無法在機場訂位。
請點選上方「預訂合作夥伴航空公司酬賓獎勵機票」,以會員身分登入後進行訂位。
從回程搭乘日 355 天前 (不含出發日) 上午 9:00 (日本時間) 起至第一航段出發時間的 96 小時前。
3 月最後一個星期日到 10 月最後一個星期日的前一天
10 月最後一個星期日到 3 月最後一個星期日的前一天
旅客若重複訂位航班,ANA 會請您配合取消無法搭乘的航班。
我們希望盡可能讓較多旅客能享受旅行,敬請各位旅客見諒。
若由 ANA 新開立合作夥伴航空公司酬賓獎勵機票,原則上,將針對每一位旅客、每一份聯程機票收取以下表格中的開票服務費。
在機票有效期限內,可更改搭乘日期和航班。
在訂位完成的航班出發前,且在希望搭乘的航班出發時間的 96 小時前接受辦理。若未於訂位航班出發前更改或取消訂位,之後將無法更改。
合作夥伴航空公司酬賓獎勵機票僅限所有航段皆未使用時可退票,會於扣除退票手續費哩程後*1,將哩程退還至帳戶。
關於退還未使用的酬賓獎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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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票手續費哩程 | 每位旅客 3,000 哩 * 不佔位嬰兒不須支付退票手續費哩程。 |
退費辦法 | 請透過 ANA 官網的訂位詳細頁面或電話辦理。 * 請在第一航段的航班出發前完成手續。 |
退還至帳戶之哩程的有效期限 | 系統會退還至當初兌換酬賓獎勵機票時相同的哩程帳戶組別,且效期不變。 退還時已過期的哩程將無法退還。 |